一是提出要拓宽中医药机构服务的岗位,明确提出医疗机构按照机构设置基本要求,要配齐配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,提供更多的适应岗位,解决人才总量不足的问题。
二是落实用人自主权,明确提出要加大中医药高校、医疗机构、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用人自主权,用好人才培养、引进、使用等政策,激励中医药机构建立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特殊政策。
三是加大薪酬激励力度,明确提出要深化公立中医院薪酬制度改革,切实落实两个允许,特别是对科研人才的激励方面,要落实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改革、科研成果转化等政策,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,支持构建体现创新要素价值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。另外特别针对基础人才,要建立基础人才培养长期稳定的支持机制,在人才的引进、薪酬分配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和倾斜保障。
第四个就是完善有关评价的机制。2019年全国中医药大会以后,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》任务落实,率先在院士评审领域实现了突破。中国工程院率先支持在院士评选中单独设组、单列计划,2019年以来中医药领域新增了两院院士6名,创了近20年来新高。另外,通过建立表彰机制,在《意见》里提出建立健全符合中医药行业特点、国家表彰和社会褒奖相结合的激励机制,加大向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的倾斜力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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