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中国医院院长
8月3日,在国家医保局DRG/DIP2.0版分组方案解读系列第一场“医保医疗协同改革”专场上,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指出,《按病组(DRG)和病种分值(DIP)付费2.0版分组方案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中,很大篇幅讲述了关于医保医疗协同改革的内容。
黄心宇强调,在支付方式改革中,分组技术是很重要的基础环节,但要保证改革顺利推进,配套机制也必不可少。因此,首场解读,就重点围绕医保医疗协同改革进行。
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国栋表示,自2019年DRG/DIP支付方式改革试点至今已有初步成效。医疗机构积极支持DRG/DIP,改善服务流程,采取多种方式规范医疗行为,降低医疗成本,平均住院日和成本消耗都呈现下降趋势。很多医院还推行了日间手术、检查检验共享等措施,在实行DRG/DIP之后,运行效率显著提高。部分二级以上的医院,CMI值显著提升。
2023年,全国的职工医保、居民医保次均住院费用,分别下降5.5%、5.6%。此外,在DRG/DIP付费过程中,对于基础病实行同病同付标准,促进基层医疗机构有效收治患者,增强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,也促进了分级诊疗。
王国栋回顾,2024年7月23日,国家医保局召开了“按病组(DRG)和病种分值(DIP)付费2.0版分组方案”新闻发布会。《通知》从落地实施、提高结算清算、谈判机制等方面进行了部署,最大的特点是突出了机制的完善。
王国栋从特例单议机制、预付金机制、谈判协商机制、意见收集反馈机制、数据公开机制,五方面进行解读。主管部门希望,通过这些机制建设,进一步推动DRG/DIP,深化医保医疗协同发展。
首先,关于特例单议机制,通知提出要用好特例单议机制。2019年,DRG/DIP技术规范中就有特例单议机制,至今已有五年实践探索,但各地在申报条件、审议规则、数量方面还有很大的差异,因此《通知》再次强调,要用好特例单议机制,特例单议占比上线为,DRG出院总病例的5%、DIP出院总病例的5‰。
全国有90%的统筹地区建立了特例单议机制,但是各地差异仍然偏大。王国栋举例,比如,虽然DRG统筹区,赋予医疗机构5%以内的特例单议比例,但有些地区应用占比不足住院总量的1%。特例单议机制是补充机制、救济机制、兜底机制,还是DRG/DIP支付方式重要配套机制,对支付方式改革的深入推进,医疗机构救治危重复杂病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。他希望,特例单议机制能发挥好积极作用,让医疗机构在收治复杂疑难危重病例时,无后顾之忧,愿意接诊治疗这类患者。
第二项,在预付金机制方面,《通知》要求落实预付金,这也是一项重要的制度。国家层面对预付金制度也有相关规定,比如,《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》《“十四五”全民医疗保障规划》《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》均提到,医保部门可按协议约定向医疗机构预付部分医保资金,缓解其资金运行压力。王国栋透露,2023年,全国预付金规模达到888亿元,有力的促进医疗机构的运行。
《通知》对预付金也有明确要求。主要是向与医保有长期合作、管理比较规范、在落实以往政策比较好的医疗机构进行倾斜。同时也要求,年底,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布预付金情况,接受社会监督。
第三项,健全谈判协商机制,分为两个层面。首先,对于支付方式改革的核心要素,比如总额、权重、分值、调节系数等,建立谈判协商机制。这都是医疗机构非常关心的,也是支付方式改革的核心要素。每项要素的调整、完善,都与医疗机构的DRG/DIP实际的收入密切相关。关于沟通协商,很多地方探索了较好的经验。王国栋介绍,河南省安阳市,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之间,就在政策制定、细化分组、系数调整、数据整理等方面建立了良好的协商关系。第二,《通知》要求,成立支付方式改革技术专家组。各地由不同行业,比如临床医学、医保管理、统计专业人员组成专家组,共同支持支付方式改革的推进。
第四项,意见收集反馈机制,虽然是新机制,但以往的实践中,也一直在运用。王国栋表示,DRG/DIP2.0版方案的产生,就是意见收集反馈,也是医保医疗改革协同发展的缩影。国家医保局连续召开多场座谈会,听取医院管理者、医务人员、一线医护工作者的意见。目的是希望DRG/DIP分组方案,能更好的适应临床需求。《通知》明确进行规范,特别是各统筹区,要建立面向医疗机构、医生的意见数据反馈机制。国家局也建立了DRG/DIP意见收集的专用邮箱,希望广泛听取意见,形成良好的渠道。
最后,建立数据公开机制。《通知》提出,各统筹地区要在进一步公布基金数据的情况下,建立数据工作组。这是全新的机制,甚至在《通知》里明确,数据工作组的人数不少于8人。主要是为促使医保部门向医疗机构、社会公布整体的基金运行情况,包括各家医疗机构费用分布情况。王国栋总结,数据公开机制是希望用数据,引导医疗机构既能看到自己的运行情况,也能够看到其他机构的运行情况,找到医保和医疗的平衡点,也是各地医保部门向医疗机构“亮家底”的过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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